第104章 海上花魁 (第1/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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戏曲是国粹,是艺术,是九州独有的特色传统文化,流传至今,仍在世界文化艺术宝库闪耀着它独有的璀璨光辉。

很久以前,有一位在行头方面自创一派的戏曲大师,他的一套戏服曾拍出过七万刀的天价,换算成现在的价格就是三百多万。

她不知道三百多万是什么概念,更不知道三百多万的戏服会是什么样子。她只知道,就连现在自己身上穿的那身戏服,都是上任师姐留下来的。

她叫阿云,是个孤儿,从小就被一个流动戏班的班主收养,是师父也是养父。按理来说她应该跟自己的师父情同父女才对,可是,她讨厌自己的师父。确切的说,是讨厌吃苦。

她不明白,只是学个戏而已,为什么要每天天不亮就要起来吊嗓子,为什么只要稍微出一点点错就要挨板子,为什么要骂她不够聪明,什么叫情感不够深刻?什么叫姿态不够完美?

师父说,这是国粹,是艺术,是为了以后能让你成为角儿,这都是为了你好……

成角儿有什么好处?师父对艺术的要求那么高,还不是每天带着她饥一顿饱一顿的。整个戏班子能接到的演出少之又少,根本就没有什么人喜欢听他们唱戏。

在一遍又一遍枯燥的练习中,阿云开始讨厌这种国粹了。

她不是什么有天分的人,做什么事都笨手笨脚的,学东西也学不快,因此没少挨打。但是她长得好看,用戏班里一些资历较老的前辈的话来说就是,小小年纪,已经能看出是个美人胚子了。

长得好看又怎么样,为了唱戏,最后还不是要在脸上涂上厚厚的妆。

不过就算她再笨,在机械填鸭式的教育下,她还是能登台演出了,正式成为了戏班的一员。她唱得还是不能尽善尽美,每次让师父听到都会频频摇头,但是仍然会有很多十里八乡的青年专门奔着她而来,为了看她唱戏。也有人特意为了她请整个戏班去演出。她成了戏班的台柱子。

她讨厌唱戏,但是为了生活,又不得不唱下去。

她每天最喜欢的娱乐活动就是在工作结束后,盯着戏班公用的那台黑白电视机看电视节目。

电视里的人们生活丰富多彩,是她羡慕又憧憬的生活。她最喜欢的是流行歌曲频道,看着那些靓丽时尚的歌手在台上演出,不用涂厚厚的妆,有时还会跟着哼唱几句,不过要躲着点师父,因为被师父听到会呵斥她,说流行音乐俗不可耐,是麻痹现代人精神的糟粕。

她有个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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